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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涯 2008-6-1 21:54

广州医学院2008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广州医学院2008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国家教育部《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制订本章程。

    一、学校性质:

    广州医学院(院校代码:10570)是公办的普通本科高等医学院校,为国家培养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和专科生等各层次的医疗卫生及相关专业人才。

    二、专业设置:

    学校开设本科专业:临床医学、临床医学(全科医学方向)、医学检验、医学影像学、口腔医学、应用心理学、麻醉学、预防医学、中西医临床医学,学制五年;护理学、公共事业管理、药学、生物医学工程、康复治疗学、生物技术、法学,学制四年;

    学校还开设了一定数量专科专业,学制三年。

    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详见生源省招办公布的专业目录,各专业外语语种要求英语。

    三、体检要求:

    患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所指相关专业不予录取、不宜就读的疾病的考生均不予录取。

    四、收费标准:

    学生学费和住宿费均按广东省、广州市物价部门核定的各项标准收费(具体见生源省招办公布的专业目录)。

    五、录取原则:

    学校在各省级招生办领导下进行远程网上招生,按照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录取。我校在院校志愿、专业志愿上不设级差分数,首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校的上线考生,并根据各专业投档情况设定专业必录线、选录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其他志愿报考我校的上线考生,按出档先后,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广东省内本科招生,根据广州地区内、外生源和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录取结束后,我校将通过邮局以挂号信形式把《广州医学院录取通知书》寄到考生填写的通讯地址。

    六、奖助学措施:

    优秀新生奖学金:在我校录取的广东省生源新生中,理科生高考总分排名前10名和文科生高考总分排名前5名均给予减免第一年所被录取专业学费的奖励(具体见《2008年广州医学院优秀新生奖学金实施办法》)。校本部设优秀学生奖学金:根据学生在校各学期综合测评结果评定,分学期发放,受奖面达50%。每年特等奖3000元、一等奖2000元、二等奖1200元、三等奖800元、专项奖500元。各校外二级学院奖学金设置由各校外二级学院参照本部结合实际制定相应标准执行。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开通新生报到“绿色通道”,入学后可安排勤工助学,或根据政策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或申报政府奖学金和争取社会的奖学金,或给予临时困难补助,或申请减、免学费。

    七、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

    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德、智、体考核合格,取得毕业所需的学分,准予毕业,由广州医学院颁发相应的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毕业证书。本科毕业生符合学校学位授予规定的,由广州医学院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八、附则:

    本章程解释权在广州医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办公室(设在学生处)。学校网址:[url]http://www.gzhmc.edu.cn[/url];联系电话:020-813402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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